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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季度考核 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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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季度考核指标与要求

本页指标只保留党内法规和上级文件明确的规定动作,不设自选动作、不层层加码,不要求另行制作台账、不搞拍照留痕。

21项指标 7个板块 100分/季度 4个季度汇总
直接看指标明细 ↓

分值总览

各季度合计均为 100 分;0 表示该季度不考核

序号 考核项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政治建设与理论武装
1 理论学习 5 6 6 5
2 党内集中学习教育与专题学习 8 6 8 6
党的组织生活
3 “三会一课” 9 11 12 10
4 主题党日 7 7 9 7
5 民主集中制与“末位表态”制度 4 5 5 4
6 组织生活会 8 — — —
7 民主评议党员 8 — — —
8 谈心谈话 3 4 4 3
党员队伍建设
9 发展党员 4 5 5 5
10 党员教育培训 5 6 7 5
11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 7 8 8 7
12 党员组织关系与流动党员管理 5 6 6 5
13 党内关怀帮扶 3 4 4 4
党支部自身建设
14 党支部委员会换届与分工 4 5 5 4
15 党务公开 3 4 4 3
16 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5 6 6 5
17 党支部工作计划与总结 3 — — 7
全面从严治党
18 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半年汇报 — 6 — 7
19 党员监督与廉洁自律 4 5 5 5
思想政治工作
20 思想政治工作与意识形态 5 6 6 5
年度评议
21 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 — — — 3
合计 100 100 100 100

指标明细

政治建设与理论武装
01

理论学习

一季度 5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

工作要求

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要首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领学,及时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党员按要求参加;学习情况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如实记录。

查阅资料

党支部工作记录本。

评分标准

1.未落实“首学制度”的,每次扣1分;
2.未按月组织集中学习的,每少1次扣1分;
3.未学习上级明确要求的学习内容的,每缺1项扣1分;
4.记录与签到不符、事后补记的,每次扣1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02

党内集中学习教育与专题学习

一季度 8 分

依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二);党中央关于集中学习教育的部署

工作要求

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开展集中教育,做到有方案、有学习、有问题查摆、有整改;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章集体学习、1次以党史为主题的党课或主题党日;按要求开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学习;引导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查阅资料

学习方案、学习记录、问题查摆和整改材料、党课讲稿。

评分标准

1.未按部署开展集中教育的,每项扣3分;
2.未开展党章集体学习的,扣1分;
3.未开展党史主题学习或主题党日的,扣1分;
4.未开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学习的,扣1分;
5.未开展问题查摆或整改的,扣1分;
6.以文件落实文件、无实际学习记录的,扣2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党的组织生活
03

“三会一课”

一季度 9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

工作要求

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1次,党课每季度至少1次;会议有议题、有记录,决议有落实;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查阅资料

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会议通知、签到表、党课讲稿。

评分标准

1.党员大会每少1次扣3分;
2.支委会每少1次扣1.5分;
3.党课每少1次扣2分;
4.记录缺议题、参会人员、决议的,每次扣0.5分;
5.以工作例会代替党的会议的,每次按未召开计。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04

主题党日

一季度 7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六条

工作要求

每月相对固定1天(原则上为每月20日,遇节假日可提前或顺延并报备)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前确定主题和内容,活动后抓好议定事项落实;党员参加情况有记录。

查阅资料

活动记录、签到表、影像资料。

评分标准

1.每少1次扣2分;
2.未上报活动新闻宣传稿的,每次扣1分;
3.未在20日开展且未报备的,每次扣0.5分;
4.活动无主题、无实质内容的,每次扣1分;
5.议定事项未落实的,每项扣0.5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05

民主集中制与“末位表态”制度

一季度 4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工作要求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健全;除涉及本人需要回避的事项外,参会委员逐人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的明确意见并记录在案;党支部书记最后表态;实到委员超过半数方可开会;重要事项形成决议,明确落实责任人。

查阅资料

支委会议事规则、支委会会议记录、决议落实记录。

评分标准

1.未制定议事规则,扣1分;
2.除回避情形外,每少1人表态扣0.5分;
3.党支部书记未末位表态的,每次扣1分;
4.到会委员未过半数的,每次扣2分;
5.记录仅记“一致同意”、未记个人意见的,每次扣1分;
6.重要事项未形成决议或未明确责任人的,每项扣1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06

组织生活会

一季度 8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七条

工作要求

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次年2—3月(即第一季度考核);会前认真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整改措施并逐一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查阅资料

会议记录、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措施。

评分标准

1.未召开的,本项不得分;
2.会前未学习、未谈心谈话、未听取意见的,每项扣1分;
3.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扣2分;
4.无整改措施或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
5.党员领导干部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的,每人扣1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07

民主评议党员

一季度 8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八条;《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工作要求

每年开展1次,一般与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次年2—3月),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支委会或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提出评定意见,并向党员本人反馈;对不合格党员按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查阅资料

评议记录、测评表、评定意见、组织处置材料(如适用)。

评分标准

1.未开展的,本项不得分;
2.程序缺项的,每项扣1分;
3.未提出评定意见,扣1分;
4.评议结果未经支委会/党员大会审议的,扣1分;
5.评议结果未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的,扣1分;
6.对不合格党员未按规定开展组织处置的,每例扣2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08

谈心谈话

一季度 3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九条

工作要求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受到处分处置的党员,党支部书记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谈话情况有记录。

查阅资料

谈心谈话记录。

评分标准

1.未达到全覆盖要求的,每少1人扣0.5分;
2.应谈未谈的,每例扣1分;
3.无谈话记录的,每人次扣0.5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党员队伍建设
09

发展党员

一季度 4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五)

工作要求

按照发展党员阶段步骤,做好入党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发展对象确定和培训、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落实政治审查、公示、票决、审批、备案;档案齐全规范;完成年度发展计划。

查阅资料

发展党员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台账、政治审查材料、公示记录、支部大会决议、上级批复。

评分标准

1.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培养教育考察的,每人扣2分;
2.程序缺项(政治审查、公示、票决、备案)的,每项每人扣2分;
3.档案材料缺失或填写不规范的,每份扣0.5分;
4.未完成年度发展计划的,每少1人扣1分;
5.弄虚作假的,本项不得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10

党员教育培训

一季度 5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三)

工作要求

组织党员参加集中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32学时(含上级调训、支部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党员按月完成兵团党建云APP学习任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培训有记录。

查阅资料

培训记录、学时台账、签到表。

评分标准

1.学时不足的,每少4学时扣0.5分;
2.无培训记录的,扣2分;
3.党支部书记未参加集中培训的,扣2分;
4.未按月完成党建云学习任务的,每次扣0.5分;
5.以业务培训冲抵党员教育培训的,扣1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11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

一季度 7 分

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三)

工作要求

按月足额收缴党费,按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规定比例核定;每年核定1次基数;及时缴入党费专户;收缴情况登记并留存收据、党员签字确认;党费使用履行审批程序。

查阅资料

党费收缴登记、收据、缴款凭证。

评分标准

1.未按月收缴的,每次扣2分;
2.基数核定错误的,扣2分;
3.未及时上缴党费专户的,扣2分;
4.无收据或党员签字确认的,扣1分;
5.党费使用无审批的,每笔扣1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12

党员组织关系与流动党员管理

一季度 5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三)

工作要求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时、手续齐全、登记归档;流动党员建立台账,落实流出地、流入地双向管理,定期联系,参加组织生活或线上学习;无失联党员。

查阅资料

组织关系接转登记、流动党员台账、联系记录。

评分标准

1.接转不及时或手续不全的,每人次扣1分;
2.流动党员未建台账的,扣2分;
3.未定期联系流动党员的,每人扣0.5分;
4.出现失联党员的,每人扣2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13

党内关怀帮扶

一季度 3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三);《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

工作要求

掌握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因公伤残党员情况,重要节日走访慰问;按要求开展党员政治生日、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

查阅资料

困难党员台账、走访慰问记录、回访记录。

评分标准

1.重要节日未走访慰问的,扣2分;
2.帮扶措施未落实的,每例扣1分;
3.受处分党员未回访教育的,每人扣1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党支部自身建设
14

党支部委员会换届与分工

一季度 4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工作要求

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按期换届;任期届满前6个月做好换届准备,按程序请示批复;委员空缺及时补选;委员分工明确;党支部书记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查阅资料

换届请示批复、选举办法、计票记录、委员分工文件。

评分标准

1.未按期换届且未报批的,扣4分;
2.换届程序缺项的,每项扣1分;
3.委员空缺超过3个月未补选的,扣2分;
4.委员分工不明确的,扣1分;
5.党支部书记未按要求报告工作的,扣1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15

党务公开

一季度 3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八)

工作要求

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党费收缴、发展党员、评优评先、民主评议结果等按规定公开;公开内容及时、真实。

查阅资料

党务公开记录、公示材料。

评分标准

1.应公开事项每少1项扣1分;
2.公开不及时的,每项扣0.5分;
3.公开内容失实的,扣2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16

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一季度 5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二条(二)、第十五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条(三)

工作要求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按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把关;决策事项有记录、有落实。

查阅资料

决策事项清单、支委会会议记录、决策落实记录。

评分标准

1.应参与决策事项未参与的,每项扣2分;
2.未集体研究的,每项扣2分;
3.无会议记录的,每次扣1分;
4.决策事项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17

党支部工作计划与总结

一季度 3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一)、第十一条;师市党委年度党建工作部署

工作要求

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责任人,经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年末形成年度工作总结,经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并报上级党组织。

查阅资料

年度工作计划、审议记录、年度工作总结、。

评分标准

计划(第一季度考核):
1.未制定的扣2分;
2.未经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审议的扣1分;
3.无重点任务或责任人的扣1分。
总结(第四季度考核):
1.未形成总结的扣2分;
2.未经审议的扣1分;
3.未按时报送的扣1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全面从严治党
18

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半年汇报

本季度不考核

依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师市党委有关要求

工作要求

党支部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向分管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汇报;经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审议;汇报中指出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查阅资料

支部记录、书面汇报材料、整改措施。

评分标准

1.未专题研究的,扣2分;
2.未按时汇报的,扣3分;
3.未经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审议的,扣1分;
4.无书面汇报材料的,扣2分;
5.汇报问题无整改措施的,扣1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19

党员监督与廉洁自律

一季度 4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六);《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二条(五)、第二十九条

工作要求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财经人事制度;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问题;党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查阅资料

廉洁教育记录、提醒谈话记录、问题处理记录。

评分标准

1.未开展廉洁教育的,扣2分;
2.发现苗头性问题未提醒纠正的,每例扣1分;
3.党员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每例扣2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思想政治工作
20

思想政治工作与意识形态

一季度 5 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二)(四);《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六条

工作要求

经常了解党员、群众思想状况,定期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对改革、薪酬、岗位调整等敏感事项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引导;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员不在网络平台发表错误言论;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查阅资料

谈心走访记录、情况报告。

评分标准

1.敏感事项未做解释引导的,每例扣1分;
2.党员发表错误言论未处理的,每人次扣2分;
3.重要情况未报告的,每项扣2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年度评议
21

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

本季度不考核

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七条

工作要求

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评议指出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查阅资料

述职报告、评议记录、整改措施。

评分标准

无故未参加公司党委组织的述职评议的,本项不得分;
未按时提交述职报告的,扣 1.5 分;
述职报告照搬照抄、与支部实际不符的,扣 1 分;
对评议反馈问题未制定整改措施或未按期落实的,每项扣 0.5 分。
发现的问题不在上列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本项扣完为止。

等次标准

等次评定标准结果运用
五星 90分及以上 优先推荐上级表彰;党支部书记优先推荐评优
四星 80—89分 鼓励补齐短板
三星 70—79分 指出问题,限期改进
二星 60—69分 约谈党支部书记,制定整改方案
一星 60分以下 通报批评,约谈并限期整改;连续两个季度不合格的调整党支部书记

季度考核得分=各项目实得分合计;不设加分项、动态扣分和一票否决;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

考核说明

一、考核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坚强堡垒,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对象与周期

考核对象: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党总支)、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
考核周期:按季度考核,每季度末至次季度首月2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得分为四个季度审定得分的平均值。季度结果主要用于整改,年度统一汇总,不搞季度排名通报。

三、考核内容

共7个板块21项指标,全部为党内法规和上级文件明确的规定动作,不设自选动作、不层层加码。各季度分值合计均为100分,按季度工作重点设置。其中:理论学习明确“首学制度”要求,主题党日明确每月20日固定活动日,党员教育培训包含兵团党建云月度学习;民主集中制、党内集中学习教育与专题学习、半年汇报、工作计划与总结按上级要求单列。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安排在次年2—3月,纳入第一季度考核;书记述职评议安排在第四季度。

四、考核方式

以查阅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发展党员档案、党费凭证、组织关系接转登记、会议记录等原始资料为主,随机访谈党员和职工,不要求另行制作台账、不搞拍照留痕,不把是否开会发文、是否制作学习笔记作为评判标准。

五、评分办法

季度考核得分=各项目实得分合计。本细则不设一票否决;发现的问题不在评分标准里面的,视问题轻重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项目分值,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

六、等次评定

五星(优秀):90分及以上;四星(良好):80—89分;三星(合格):70—79分;二星(基本合格):60—69分;一星(不合格):60分以下。

七、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用于党支部整改提升,与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评先评优挂钩;年度考核优秀的党支部优先推荐上级表彰。不按季度排名通报,不层层签订责任状。

八、考核纪律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打人情分;被考核党支部不得突击补记、伪造材料,一经发现,当季度考核降一个等次并通报批评。

九、使用说明

1.系统按季度组织考核。登录后在“工作台”选择年度、季度,点击“填报/评分”进入考核表。
2.在“得分”栏填写实得分,扣分事实和整改要求随项记录;提交后由考核组审定。
3.得分、得分率、等次由系统自动计算;“年度汇总”自动生成四季度平均分、等次和排名,可导出 CSV。
4.未登录用户可在“指标公示”页查看21项指标、分值和评分标准。
5.需要纸质留痕时,可在考核表右上角使用“打印预览”生成 A4 考核表。

十、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季度重点工作提示
季度时间节点重点工作对应指标
第一季度 1—3月 按月开展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核定党费基数 第1、3、4、11项
第一季度 2—3月 召开上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第6、7项
第一季度 3月底前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党员计划;开展谈心谈话 第8、9、17项
第二季度 4—6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并组织培训;上半年发展党员 第9、10项
第二季度 6月底前 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半年汇报;半年工作小结 第17、18项
第三季度 7—9月 预备党员接收、转正;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 第3、4、9项
第三季度 9月底前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流动党员联系 第12项
第四季度 10—11月 党章集体学习;学纪守纪专题学习 第2项
第四季度 12月 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党务公开;年度工作总结 第15、17、21项
第四季度 12月底前 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下半年汇报 第1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