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坚强堡垒,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对象与周期
考核对象: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党总支)、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
考核周期:按季度考核,每季度末至次季度首月2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得分为四个季度审定得分的平均值。季度结果主要用于整改,年度统一汇总,不搞季度排名通报。
三、考核内容
共7个板块21项指标,全部为党内法规和上级文件明确的规定动作,不设自选动作、不层层加码。各季度分值合计均为100分,按季度工作重点设置。其中:理论学习明确“首学制度”要求,主题党日明确每月20日固定活动日,党员教育培训包含兵团党建云月度学习;民主集中制、党内集中学习教育与专题学习、半年汇报、工作计划与总结按上级要求单列。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安排在次年2—3月,纳入第一季度考核;书记述职评议安排在第四季度。
四、考核方式
以查阅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发展党员档案、党费凭证、组织关系接转登记、会议记录等原始资料为主,随机访谈党员和职工,不要求另行制作台账、不搞拍照留痕,不把是否开会发文、是否制作学习笔记作为评判标准。
五、评分办法
季度考核得分=各项目实得分合计。本细则不设一票否决;同一问题不重复扣分,扣分不超过该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六、等次评定
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支部总数的30%。
七、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用于党支部整改提升,与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评先评优挂钩;年度考核优秀的党支部优先推荐上级表彰。不按季度排名通报,不层层签订责任状。
八、考核纪律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打人情分;被考核党支部不得突击补记、伪造材料,一经发现,当季度考核降一个等次并通报批评。
九、使用说明
1.系统按季度组织考核。登录后在“工作台”选择年度、季度,点击“填报/评分”进入考核表。
2.在“得分”栏填写实得分,扣分事实和整改要求随项记录;提交后由考核组审定。
3.得分、得分率、等次由系统自动计算;“年度汇总”自动生成四季度平均分、等次和排名,可导出 CSV。
4.未登录用户可在“指标公示”页查看21项指标、分值和评分标准。
5.需要纸质留痕时,可在考核表右上角使用“打印预览”生成 A4 考核表。
十、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